为保障燃气安全,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燃气重大安全风险,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近日,市检察院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燃气安全隐患专项监督活动,对辖区内多家液化石油气供应站、配送服务点进行现场走访调查。
调查前,检查小组认真学习研究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活动开展奠定坚实基础。检查中,检查小组重点检查了燃气安全设备是否规范、消防设施设备是否正常使用、液化瓶质量是否合格等问题。检察干警现场向企业负责人员宣传了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醒企业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最大限度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燃”。下一步,市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强化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贡献检察力量。 (刘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