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仰生主持召开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永强、王立华、于六乐、高建华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闫明杰等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上的讲话精神,省委书记倪岳峰在霸州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听取和审议了《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霸州市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霸州市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并通过了相关审议意见草案;审查批准了《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霸州市地方政府债券收支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第三次)》和《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自来水公司资产处置的方案(草案)》的报告》。审议通过了《霸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四项联动监督开展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检查情况的报告》《关于对全市促进种业振兴监督检查情况的报告》《关于对全市科技成果转化监督检查情况的报告》《关于对全市旅游发展监督检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代表辞职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樊秋乙)